7月之初,我北上爱丁堡。一路往北开去,能感觉车厢里的温度越来越低,云也一直在变化。到了苏格兰高地边缘的时候,海便呈现出来了,灰蓝的色调,显得很冷,与半个月前看到的爱琴海形成天壤之别。
苏格兰的云真是好看啊,一层一层地交错着一直嵌入很深的天空。低层的积雨云却非常的低,仿佛一伸手就能摸着,却抓不住,因为它们跑的太快,转眼间下雨了,转眼间太阳出来了,撑伞,收伞,穿外套,脱外套,忙得人团团转,那云却在天上偷偷笑。
爱丁堡是如此美丽的一个城市,即使下雨,也能让人保持着好心情。它整个就是一个中世纪的古堡群落,满眼是童话一般的云雾和高高低低的绿野,在城市里转,每转一个弯就是一个惊喜,一幢百年老古堡,或者一家博物馆,或是风格独特的小店,哪怕是个窄小的巷道,都能让人眼前一亮。
——就是太寒冷了,七月的天气,夜里竟然还要开暖气。
昨 天我在旧城里转,本来打算进一个教堂,却正好是歇息时间,让我一个小时之后再来。我百无聊赖,就在教堂门口的广场上无所事事,对着石雕的小鹿拍照。就在这 时突然听见背后有人用中文叫我名字,我转过去一看,——就尖叫着朝此人扑了过去——竟然是我在里昂时同一个公寓的对门邻居,也是我的好朋友josh!他是 台湾人,去年来里昂交换学习,跟我住同一个公寓,经常抢厨房打架(一般外国人不爱做饭,霸占厨房的都是中国人),也经常从楼下的阿拉伯人小卖部拎一瓶红救 上来,一起谈天说地喝一晚上,是在法国很难得的非常谈得来的朋友。
半年前,josh办了退学手续,开始了环游欧洲的长途跋涉。他说他是“逃 学为读书”——行万里路,读万卷书。然后就从2月开始,德国奥地利一线,西班牙意大利一线,一直在路上,背着他的超大专业背包。5月的时候回过一次里昂, 办了退房手续,也和我喝过告别酒,因为要再相见,用他的话说,就要等他“反攻大陆”的时候了。然后他继续北上,走北欧三国,我也离开了里昂,游希腊,去了 巴黎,然后来了英国。也没有了他的消息。
——没想到竟然在英国,在爱丁堡,一个小小的广场上,他乡遇故知了。实在是太神奇的事情,诺大的欧洲,两个人各自一路行走,还能这样遇见,这缘分着实不浅。
于 是我们去中餐馆一起吃晚饭。11镑的套餐,我只拿了两盘就吃不动了,此人估计饿太久,连吃了五盘,又拿了一只香蕉两个苹果,统统扫进肚内,看得我目瞪口 呆。从前在里昂的学生公寓,他没有电饭锅,经常分我煮的饭吃,于是我买米的速度就得加快两倍。如今更有长进了。不过1块5英镑的茶位,我一个人喝了三壶, 也算是喝回来了:p
吃饭的时候讨论旅行的意义,结论是,走得越远,越靠近自己的内心。而旅行的意义,其实是没有意义,就是什么都不多想,只是背起行囊沉默地上路。
——只是走得久了,旅途的寂寞真的让人想死的心都有。而我们这样明白彼此并互相视为知己的人,也许这样偶尔的再次邂逅了,也就是一壶清茶,把盏闲谈,看梨花安静地兀自飘落而已——没有梨花,只有苏格兰黑脸大绵羊,总算是一起看过的风景。
吃完饭送他上去格拉斯哥的大巴。我们狠狠地拥抱作别。知道这一别,真是不知天涯海角猴年马月才会相见——我在法国继续我的学业,他回台湾当兵——看来果真要“反攻大陆”的时候再见了:P
人生何处不相逢,不要有眼泪,不要有离伤。像法国人一样,无论多远的别离,都说“一会儿见”。一会儿见,再见到的时候一定还有春花秋月的美景,在彼此的旅途上。
PS,此josh就是前几篇博客《就算全世界与我为敌》里写了跟他和西班牙女孩去喝酒的那个josh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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