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最后一天,下午,阳光灿烂得晃眼。我想要写一篇有节奏感的博客,让你听见我健壮的心跳。
我 洗澡,吹头发,画好妆,穿上黑色皮质匡威鞋。一路走过路旁都是三月初开始冒出的花骨朵儿的灌木满园的斜路,坐上城郊列车,倒第一次地铁,买了一个硬邦邦的 三明治和不带减肥的可乐,倒第二次地铁。一路上法棍长面包的硬皮被我的牙齿撕扯,又磨伤我嘴里的皮肤。我不动声色快速地咀嚼那个三明治。
——我去面试一个微不足道的工作,为了我那微不足道却又极其重要的人生计划。
地铁运行,经过市中心,来到我熟悉的街区。那是我刚到巴黎的那一年,住的地方。周围有全欧洲最大的宽银屏电影院,街角号称巴黎最好吃的可丽饼店,港式茶餐厅,拉面馆,麦当劳,门口中国妓女聚集的肯德基,穷人街区,爬满蟑螂的阁楼小房间。
那 一年,我在巴黎。为极其小气的黎巴嫩老板在网上打工,挣一点点小钱。跟网络公司申请了一年,却始终不能上网不能打电话,每天抱着电脑到二大,到六大,到处 寻找有无线网的地方,只为了一件产品几十欧的利润我却只有六毛钱的提成。第一次进入巴黎的大学真正开始读专业,在二大,以0,5的极低分挂掉了法律,期末却仍然骄傲地拿到了足够的平均分得以毕业。做作业到凌晨两点,抓不到要点,一边掉眼泪一边拼命地看十几页的case。那一年,我从云端到大地,脚踏实地走进生活的漩涡,晕头转向却努力泅泳。
后 来我搬到了安静的郊区,在繁花盛开的季节。以为关于平静生活的幻想,也能够算是梦想。以为不需要再走太多太远的路,就可以通往幸福。以为打开一扇窗,却看 到门在我眼前砰地关上。我错愕地站在原地,不知道自己哪里犯了错,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够选择不上进的生活,不能够躲在谁的身后,非要出去头破血流战死街头。
——只是那一句话惊醒我,它说你曾经优秀,如今你没有什么值得肯定,没有什么值得赞美。
所以,直到一年之后,两年之后,那句话像刺眼阳光突然照进曾经门窗紧闭的发霉房间,顿时现出尘埃满室,我才猛然记起,原来22岁那年,会被一些人喜爱着羡慕着仰望着,并不是因为我为了得到周围人的肯定而做了什么事,而正是因为,我不讨好任何人,根本不看任何人的眼光,只大声宣布自己梦想,只专心做自己认定的事。
有梦想并且一心为之努力的人是美丽的;相反,当你拼命地想要得到他人的肯定之时,也是你变得面目丑陋之时。
在我快要跨进“独自啃苹果理论”的二十五岁之时,我才记起二十一岁时犯的错误重蹈覆辙,这样一个黯淡无光的影子般没有人看一眼的丑陋模样,完全是因为自己选择了,站在别人身后的阴影里。倘若勇敢跨出去,阳光便毫不犹豫倾泻而来,落在脸上变成笑容。
於 是我不再害怕二十五岁那一年,仍然独自坐在旅途中某个荒凉小车站,思考形而上的问题;不再害怕二十五岁那一年,遇上已为人夫人父的某位前任护着妻儿过马 路,而我独自啃一个苹果穿过车流。不再害怕继续的漂泊,继续的折腾,不再害怕变成女博士或者手工业者,不再害怕寻不着归宿。如果二十五岁的时候还敢于梦 想,为什么不敢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选择重新开始。
於是我再次出发,在停歇许多年之后。出去寻找丢失的自己,那个高三的时候逃学为读书一心想去北京组乐队的自己,那个大一的时候大声唱着X的歌飞车穿过校园的自己,那个大四的时候能每天读十几个小时法语,为了提神而喝咖啡喝出心脏病的自己,那个在法国连续拿了十五封拒信半夜都哭醒过来,仍然不曾想过放弃的自己。
——她一定在某处,等待我许久,等待我沉睡多年以后惊醒过来,想起过往,想起她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走过的漫长寻梦之旅。我怎么能够这样轻易放弃。我要继续她的这一段旅程,直到生命终结,直到太阳升起,让她因等待而黯淡的脸上,不再有失望的阴影。
“我天性中的野天鹅啊
你即使负着枪伤
也要横越无遮拦的冬天
不要留恋带栏杆的春色”
——舒婷,《会唱歌的鸢尾花》第九节 节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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