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d morning yesterday 的意思其实是说,失眠一整夜,在睁着眼看到早晨到来的时候,对没有睡眠的过去的夜晚微笑说声hi.
看到一则非常动人的情书,心中有牵动和感慨。上一次收到情书是什么时候?我不记得。是不想记得。不想记得那血淋淋的伤害过后,哭着跪在地上祷告,那独自回到房间,拉上遮光帘,躺在完全的黑暗中,说,主,请你在这全然的黑暗里,给我光。
也许是再上一次,不算情书的情书。那时我称那个人为我的小王子,而他只是一遍遍强调说,我还是很喜欢你的。也许我会一直喜欢你。但是,当然,这世界上,没人做得到“一直”这个字。而我想你用“一直”的原因,不过是因为它比“永远”显得不那么恶俗一点。
所以,也许我最后一次收到真正意义上的情书,是十年前。十年前的那个男孩子如今已经发福,我十年来都没有再见过他,见到他照片的时候着实把我吓了一跳。更惊悚的是,他满口就只有他如何如何与领导周旋,陪领导喝酒,给领导行贿……
不是相见不如怀念,而是怀念的已不是那个人。那个人已经不复存在。只有我的记忆是真实的,那些怦然心动,那还懂得害羞得低头的年华,喜欢穿白裙子,不化妆的年代,竟然已经距我十年之远。
我并不知道我真正想说什么,只是我一夜未眠。我是应该起来面对早晨,还是倒头睡到天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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